荷兰雇员因上班时间上网被解雇

2017-10-12 09:32:32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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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华侨新天地】荷兰的打工族们需要注意了,在工作时间上网或者玩手机,并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的,很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

海外网10月12日电 据《华侨新天地》报道,在互联网不断普及的年代,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没有网络的生活是几乎不可想象的。但是荷兰的打工族们需要注意了,在工作时间上网或者玩手机,并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的,很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甚至还可能因此丢掉自己的工作饭碗。

发生了什么?!让我们来看看荷兰媒体刚刚报道的案例:

阿姆斯特丹法院近日对一项劳资纠纷案做出了裁决:阿姆斯特丹一家时装店老板当场解雇了一名售货员,原因是她时常在工作时间用电脑上网并屡教不改。而这名女员工不服从老板的决定并将其告上了法庭。她希望恢复工作,并要求老板补发给她失业后这几个月的工资。但是法官认为,这家服装店老板当场开除女员工的行为完全合法,并驳回了这名女售货员的起诉。

那么什么是当场解雇呢?荷兰文原文是ontslag op staande voet,就是不给预先通知时间,从即时起解除工作合约。ontslag op staande voet的情况多数发生在老板开除员工时,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宣布,或者二者同时使用。这是一种快捷的解雇员工的手段,荷兰的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事先申请劳动管理机构UWV或者法庭的批文的。不过,对于这种非常手段,必须在严格条件下才能有效执行。如果被解雇的员工对老板的解雇决定有异议,则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文件,去争取推翻老板的决定。

涉及上述案例的服装店名为VLVT,位于阿姆斯特丹Cornelis Schuytstraat街道。今年4月,这家店的老板HugoVis走进商店时发现这名女员工在使用收银台前的电脑上网。在查看电脑后他发现,她已经在过去的半小时内登陆了各类不同的网站。而当时商店内还有客户在挑选服装。老板表示,这名女员工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工作时间上网了,为此她已经受到多次的警告。在此事发生之前的半年,老板已经对员工集体指示过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和玩手机。

老板在开除女员工之后,补寄给她的解雇书面通知中写道:“你时常手机不离手,不能给客户提供帮助。此外,这种行为还为小偷们创造了得手的机会。”

被解职女员工的律师认为因工作时间上网而被当场解雇的处罚过于严厉,并称客户在考虑是否为此继续上诉。

本次地方法庭审理的个案,在其他公司里越来越成为劳资纠纷中的一个实际问题。而在很多华人经营的餐饮业和公司里也是时时可以碰到的。在上班时间可不可以上网这个问题上,个例中服装店老板的律师René Joonen也承认:上网与读报一样,可以成为员工休闲与解压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一些行业里不会导致问题。但对于零售业来说,经常玩手机却照顾不好客人的员工会让老板蒙受经济损失。


责编:海外编辑部、康凯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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