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1月25日电 据《一网荷兰》报道,从2月1日起,荷兰的买卖房屋协议必须要附上建筑技术鉴定书,假如鉴定书上显示住宅有任何严重缺陷,或者维修费用过高,超过预算,买家可以销毁协议。
荷兰业主组织VEH金额和消费者组织Consumentenbond和物业经纪人组织NVM、VBO和VastgoedPro已经达成协议,VEH对此感到高兴,认为置业者可以事先知道购买的风险,因而利益得到了保障。
本来,这种技术性文件已经存在于很多房屋买卖合约中。但是,尚没有明文规定必须列入房屋买卖的合约中。因此,有些合约也就没有附上这种证明房屋情况的技术文件。
在当前荷兰楼市过热的情况下,很多买卖协议都没有技术鉴定证书,这种情况相信也很难一下子发生改变。VEH的Hans André de la Porte说,很多出售物业的业主不希望有技术鉴定书,他们往往对准买家说,已经有人来看楼了,他们购买都不需要看技术鉴定的。其实,他们不愿意出示技术文件,让买家逐一检查其中的的缺陷,重新讨价还价。
从2月1日开始的标准买卖合约中,必须附上技术鉴定文件。VEH的Steven Wayenberg说,只有在卖方确实不同意而买方也认为没有必要的时候,才可以废除这一要求。
荷兰买方没有获得这样的技术文件,也证明其是认识到这项交易潜在风险的。
(来源:一网荷兰)
责编:海外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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