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英国女子撞死中国留学生逃逸 被判禁驾一年

2018-02-26 08:30:5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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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英中时报】​近日,诺丁汉刑事法庭对“撞死中国女留学生后逃逸”相关案件进行了审理,法官最终判决肇事者肇事逃逸罪成立,被判入狱12周,缓刑12个月,并禁止驾驶12个月。

海外网2月26日电 据《英中时报》、中国侨网报道,2016年10月8日晚上11点15分,在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Nottingham Trent University)攻读硕士学位的26岁中国女生Helen(化名)走下公交车,穿越人行横道,被一辆突如其来的汽车撞飞,身受重伤,送医后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点在A52公路的Derby Road路段,靠近Wollation Park的入口。事故发生后,肇事车似乎短暂刹车几秒,随即以30英里每小时的车速逃离现场。21小时20分钟后,肇事司机的血检显示她有吸食毒品,且血液中毒品含量超标。

2018年2月12日开始,诺丁汉刑事法庭对这起事故进行了持续五天的审讯,法官最终判决肇事者肇事逃逸罪成立,被判入狱12周,缓刑12个月,并禁止驾驶12个月,驳回疏忽驾驶及吸毒过量的罪名。

事发时刻

2016年10月8日晚上,诺丁汉特伦特大学(Nottingham Trent University)的研究生Helen乘坐公交车从诺丁汉附近的小镇Beeston去诺丁汉大学见朋友。

当晚的监控摄像头显示,那天她穿着黑色外套、蓝色牛仔裤和褐色靴子,外套上有浅色翻领。在巴士上,她不停在看手机,一直到诺丁汉大学对面的Lenton Hall公交站,她下车了。下车时,她也短暂地看了下手机。

当时已经过了晚上11点。Helen穿越马路向诺丁汉大学校园走去,一辆白色宝马1系汽车突然将她撞飞到人行道上,她失去知觉,胸部和头部受到重伤。一位路人随后发现了她,呼叫了警察与救护车,急救服务到达现场,将她送到附近的女王医疗中心(Queen’s Medical Centre)抢救,可惜,医院未能挽回她的生命。

此时,距她原计划的回国时间只有三天。

将Helen撞倒的是时年23岁的女青年Kristen Ellis。

根据庭审记录,在车祸发生时,Ellis正与男友一起,去诺丁汉拜访他的一些工作伙伴。由于男友在喝酒,因此她承担了驾驶任务。

关于相撞的那一刻,没有摄像头记录,也没有目击者。我们只知道,在相撞后,她以30英里每小时左右的速度将车从诺丁汉开回了Burton-upon-Trent。她说事故发生后,她很恐慌,处于震惊状态。

而一位目击行人看到,这辆白色汽车的刹车灯曾短暂闪了几秒,随后汽车朝市中心方向开走了。正是这位目击者后来向Helen跑去,为失去意识的她叫来警察和急救服务。

此外,还有一位汽车司机曾看到,这辆头灯、引擎盖和保险杠附近有明显损坏的白色宝马车在缓慢行驶。

当警方来到Ellis在Burton-upon-Trent的家时,她并不在家。她正在男友陪伴下,去当地警局自首。

Ellis告诉一名警察,当时她正在开车,并说了句:“我干了什么?”

证据

在事故发生后的21小时20分钟,Ellis的血液样品被采集并送检,结果显示她体内的可卡因代谢物BZE含量为57微克,这意味着她之前服用过可卡因。

在警方问询中,Ellis表示,她是在两天前,即10月6日,与朋友们在一起时吸食的可卡因。这意味着事故发生时,她体内的BZE含量一定超过57微克。而毒驾的界限是50微克。

然而,据检察官奈特(Sarah Knight)陈述,Ellis说她只吸了一次可卡因,她无法说出具体吸食了多少,也无法提供所吸食可卡因的纯度等细节。

事故发生后,检方以疏忽驾驶同时吸食可卡因过量起诉Ellis。

从法庭陈述和判决书来看,检方的起诉主要依赖于三条证据。

第一,在事故发生前不久,肇事司机处于超速状态,时速为58英里,这一数据是检方撞车事故专家Payton根据一辆大巴及当地一家牛排店的CCTV监控视频测算出的。

第二,相撞后,肇事司机没有停车,而是以约30英里的时速开车离开;

第三,在撞人前的某个时点,她吸食了可卡因,可能受到了毒品的影响。

检方主张,这起事故至少是部分由于Ellis未能察觉行人在过马路引起的,而一个小心且能力足够的司机本来是可以看到Helen并采取措施避免这起事故的。

检方没有主张Ellis闯了红灯,也没有证据展示事故发生时交通灯的顺序。唯一的证据来自一位出租车司机,他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开车路过现场。当时交通灯为绿灯。尽管如此,法官认为,没有证据可以准确指出,事发时刻,交通灯到底是什么颜色。

而Ellis否认了这项指控。Ellis声称,自己在车祸发生前一刻,并没有任何的注意力不集中。

她谨慎地告诉警察,事发时她并没有超速。她还坚持说,在出事前,她没有看到Helen。

判决

2018年2月12日至16日,诺丁汉刑事法庭对此案进行了连续五天的审理。16日,在法庭上,法官伯吉斯(John Burgess)将此案从陪审团前撤回,称检方所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转由自己判决此案。

法官表示,检察官没能就相撞时的情形提交任何直接证据。

他说:“关于事情如何发生,没有目击证人。没有CCTV,被告也不同意自己要为相撞负责。”

“在相撞后三个月左右,她(Ellis)曾发表一篇准备好的声明,称自己没有超速。她只是跟着车流行驶,在后果发生前,她没有看到这位行人。”

法官称,自己已经听取了检察官奈特与被告律师戴维斯(Simon Davis)的陈述。但他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全部都是周边证据,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的准确情形。

从庭审报道来看,参与调查的专家均无法准确说出,在汽车与Helen相撞的时刻,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位法庭相撞事故调查员斯蒂德曼(Mark Stedman)检查了肇事车辆,也对现场道路上的一道刮痕进行了检查,这道刮痕后来被另一位专家认定是车辆紧急刹车时留下的痕迹。但斯蒂德曼怀疑这是否为宝马车留下的痕迹,他认为需要进一步证据。重要的是,他表示,他与另一位专家都同意,“我们无法精确说出,具体是哪一点产生了这个后果(即撞人)。”

而从法庭的陈述来看,甚至双方相撞的地点似乎也不是十分确定,庭审报道中,对相撞的地点描述是“在Wollaton Park附近的人行横道上,或人行横道附近,是一处到诺丁汉大学校园的捷径”。

法官伯吉斯表示:“不管Ellis是否受到可卡因的影响,总体的证据并未排除Helen走到被告车道上的可能性,令她没有机会做出反应。”

“在这些情况下,我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不得不将这个案子从陪审团前撤回,导向无罪判决。”

法官判决Ellis肇事后逃逸罪名成立,判处其12周监禁,缓刑12个月,以及12个月禁止驾驶的惩罚。

他告诉Ellis,离开相撞现场“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

“你说你出于恐慌逃走了,”法官补充道:“所以我就根据你所做的事来对待你。”

遇难者家属的说法

判决发布后,《英中时报》采访到事故遇难者一方。接受采访的是诺丁汉大学博士生,诺丁汉学联前主席马乐。马乐从事发后到庭审结束,一直协助各方联络。

根据马乐的陈述,Helen遇难是在回国前三天。在去诺丁汉附近小镇Beeston吃饭后,2016年10月8日晚上,她回到诺丁汉大学的朋友家借住。当晚,她从Beeston坐公交车到了A52下车,A52是诺丁汉大学校园外区的一条路,非高速路,限速40英里每时。

事发后21小时,驾驶人接受了毒检,显示BZE超标,证明她吸食过可卡因。但是在医院进行行为检测时反应正常,证明她不受可卡因影响,也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她受到了可卡因影响。同时,因无法证明可卡因吸食量,也无法定罪。

因为肇事路段没有监控摄像,事发地点前500米的牛排店监控录像显示计算车速为58英里/时,但是没有证据直接证明事故发生时超速。

被告人声称自己没有看到受害人,但是根据尸检专家计算,Helen当时是被28-35英里的车速撞击。

Helen的家人认为,控方专家在还原事件时,没有按照当时的客观情况进行还原。其中有两个问题:还原事件时是在雨天,但事发日没有下雨;扮演受害人的演员比Helen高。

但辩护方则辩护称,场景是基于假设还原,无法辨别事实。

Helen的家人还对法官将案件从陪审团处撤回感到不满。他们认为,这次庭审从12到16日,共计五天,但是第五天,法官以“无辩可答”的理由将案件从陪审团撤回时,陪审团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此外,在庭审过程中,驾驶人Ellies只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罪,其本人和家属却没有向受害人父母道歉。

马乐告诉记者,该案刑事部分目前已经结束,民事赔偿部分还没完成。他表示,Helen父母对判决结果很失望,认为不公平,“完全没有想到”。

2月20日下午,诺丁汉特伦特大学为Helen举行学位授予仪式,为她颁发了毕业证书。在进入诺丁汉特论特大学前,她曾以一等荣誉学位从林肯大学毕业。

据马乐透露,Helen是家中独女,家中老人至今不知道她已去世的消息,家人只是不断以她在英国很忙为由搪塞过去。

他说,在庭审过程中,当检方描述受害人的车祸现场时,Helen的父母几次回避,“无法面对”。

他说:“科学与法律已经不能对叔叔阿姨有任何的安慰,只能每天以其他方式寻求精神慰藉。”

(作者:《英中时报》高健 王冬蕾)

(原标题:中国女生车祸身亡 肇事者被禁驾一年)

责编:郭妍汐、海外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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