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的“五十度灰” 从业者讲述酸甜苦辣

2016-01-18 09:36:17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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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欧洲时报】“一个代购的日常,别人看到的是金钱,我看到的是心酸……”这是在英国做全职代购的乐乐发的一条微信朋友圈。

  申通快递英国公司的车队。(图片来源:欧洲时报记者侯清源 摄)

  虽然顺丰的海淘转运(SFbuy)当时只开通了美国的转运业务,但以顺丰的全球物流网络来看,在其他国家开通指日可待。

  而在英国,申通快递也在一年前收购了在英国本土有13年历史的全一快递英国公司,在英国建仓,开始了中英双向的快递服务。据申通快递英国负责人赵先生介绍,之前全一快递的主要客户都是商业客户。被申通并购后,开始利用申通在中国的资源和优势发展散客用户市场,有英国的个人代购,也有英国高街零售商电商平台。目前散客用户已经在一年多时间里上升到占据申通英国公司业务量的40%。

  赵先生透露,目前英国申通寄往中国的小件货物每天至少有2000件左右,有望在今年突破5000件,其中以英国电商平台和本土品牌的服装衣帽及大众消费、母婴产品为主。这些用户70%都是来自中国熟悉申通又需要英国商品的用户。

  在他看来,随着中英之间贸易的密切,以及中国政策对跨境电商的重视,国际快递中的电子商务领域将会势不可挡。与英国运送中国的业务相比,赵先生更看好中国出口业务带来的商机。“中国是制造大国,很多中国卖家已经把店铺开在了欧洲的Amazon或Ebay上,但是据了解,目前英国市场上,仍然没有一家企业能把货物直邮到英国,其中往往要经过五、六道中转,耗时耗力,还有风险。解决了这些问题,是未来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方向。”

  链接:海外代购到底构成走私吗?

  据上海澎湃新闻网报道,海购、代购等行为是否构成走私,要看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是否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如果未申报也未标注的话,海关默认申报的是个人自用的免税物品,如果不是,那也算虚假申报。)

  举个例子分多种情况说明一下:

  假设中国公民刘先生要求在某国的朋友将某品牌皮鞋邮寄给刘先生。

  然后就要根据常见的海购、代购行为,分多种情况分析刘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不构成走私的情况只有1、2、6、10四种)。

  1.过关时,海关直接通过,刘先生收到后将皮鞋穿上到处走。不构成走私。

  2.过关时,海关要求收取行邮关税,刘先生去邮局缴纳,收到后将皮鞋穿上到处走。不构成走私。

  3.包裹上注明“运动鞋”。过关时,海关直接通过,刘先生收到后将皮鞋穿上到处走。构成走私。

  4.包裹上注明“运动鞋”。过关时,海关要求按运动鞋收取行邮关税,刘先生去邮局缴纳,收到后将皮鞋穿上到处走。构成走私。

  5.包裹上注明“运动鞋”。过关时,海关拆包检验,要求按皮鞋收取行邮关税,刘先生去邮局缴纳,收到后将皮鞋穿上到处走。构成走私未遂。

  6.过关时,海关直接通过,刘先生收到后将皮鞋穿上到处走,穿旧后不喜欢,卖给了王先生。不构成走私。

  7.过关时,海关直接通过,刘先生收到后直接把皮鞋卖给了王先生。构成走私。

  8.过关时,海关要求收取行邮关税,刘先生去邮局缴纳,刘先生收到后直接把皮鞋卖给了王先生。构成走私。

  9.包裹上注明“运动鞋”。过关时,海关拆包检验,要求按皮鞋收取行邮关税,刘先生去邮局缴纳,收到后收到后直接把皮鞋卖给了王先生。构成走私。

  10.包裹上注明“皮鞋,贸易用”。过关时,海关要求按皮鞋收取贸易关税,刘先生去海关缴纳,收到后直接把皮鞋卖给了王先生。不构成走私。

  11.包裹上注明“运动鞋,贸易用”。过关时,海关要求按运动鞋收取贸易关税,刘先生去海关缴纳,收到后直接把皮鞋卖给了王先生。构成走私。

  从以上若干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走私的关键点在于是否如实申报,只要在任意一项上涉及虚假申报,就属于走私行为。主要有以下两项:

  1.物品的种类、价格。不同的物品有不同的完税价格和税率,物品价格的高低决定是否在免征额度以下。(不申报的默认为免税物,或者征税额度以下。)

  2.是自用还是转售。在合理范围内的自用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税率的行邮关税,转售则要征收税率较高的贸易关税,而且不能免税。(不申报的默认为自用。)

  提示:实际执法中,以上很多被认定为走私的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很低,但不代表其是合法的。就好比偷一块钱不犯罪,但依然是违法行为。因为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现实,海关执法是有“自由裁量权”的,也存在确实应该是自用免税过关的被认定为非自用或者超出合理数量而要求补税的情形。这时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另一个是认倒霉交钱走人。

责编: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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